【本報訊】因參與民主派初選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另涉披露負責調查7.21案的警司游乃強疑正接受廉署調查一案昨再訊,林卓廷被押往東區裁判法院答辯。他在庭上亮聲堅定地表示:「我林卓廷絕不認罪!」案件押後至6月22日先作預審。林又透過律師向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明撤銷保釋申請,羅官向林確認決定後,提醒他若改變主意,可隨時再作申請。
林昨從囚室甫步入犯人欄,一眾旁聽支持者即向他揮手示意,林亦點頭回應。散庭時,支持者捉緊機會站立,緊握拳頭向林高呼「加油」。
被控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的林卓廷(43歲),在本案原獲准保釋,惟他於另案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遭羈押。控方昨雖同意他可繼續就本案保釋,惟林表明撤銷保釋申請。
林被控的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指他前年12月30日、去年1月21日及7月16日,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公眾或部份公眾披露受調查人身份、即警司游乃強。控方表示會有九名控方證人,案中沒有警誡供詞。辯方則透露將就案件提出法律爭議。
案件編號:ESCC27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