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實施反間諜新規

內地實施反間諜新規

內地近年不斷加強國家安全的管控力度,昨日起實行新規,明確規定國家安全機關根據單位性質、所屬行業、涉密等級、涉外程度以及是否發生過危害「國家安全」案等因素,聯合有關部門制訂並定期調整被稱為「反間諜安全防範重點單位名錄」的黑名單,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中的單位。

制訂黑名單 鼓勵自發舉報

內地國家安全部昨日宣佈實行《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規定》,當中除上述的黑名單外,亦指出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對國安單位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負有主體責任,各級國家安全機關則負責進行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當局會以工作手冊、舉辦工作培訓、會議等多種方式,展開相關指導。

新規又指會對「舉報有功」的單位及個人給予表彰、獎勵,變相鼓勵各行各業自發舉報間諜行為。至於有關單位若未能落實防範間諜的責任,國家安全機關可責令整改或約談相關負責人,甚至可追究刑事責任。據國安部門相關負責人指,下一步各級安全機關將落實規定,動員社會力量,共同防範間諜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