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支行長涉貪63.6億開審

中行支行長涉貪63.6億開審

廣東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昨開庭,審理被喻為中共建政以來最大的銀行貪污案。中行廣東分行開平支行前行長許超凡(圖),被控伙同余振東等人,貪污和挪用公款高達63.6億港元。案件將擇日宣判。

遭美遣返中國 或免死刑

江門檢察院指控,自1993年開始,許超凡利用擔任中行開平支行行長、中行廣東分行公司業務處處長的職務便利,伙同余振東、許國俊等人,採用辦理假貸款套取銀行資金或直接轉款等手段貪污公款美元6.22億元(約48.23億港元)、港元1.29億元,合共49.52億港元;挪用公款人民幣3.56億元(4.28億港元)、港元2,000萬元、美元1.24億元(9.6億港元),合共14.08億港元。許當庭認罪懺悔。

案發於2001年10月,中行因實施聯網而揭發案件,同年11月時任總理的朱鎔基要求當局嚴查此案。但許等人經香港潛逃至美國,從此隱姓埋名。2009年,許因詐騙、洗黑錢等罪在美被判監25年。但在中美兩國執法等部門通力合作下,許終於在2018年7月被強制回國。有內地法律人士稱,中美之間沒有引渡協議,美同意遣返許回中國,條件應包括中方承諾對許不施加酷刑,處以死刑等,因此許被判死機會不大,最多判終身監禁。

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