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帶走一片雲彩 - 古德明

不帶走一片雲彩 - 古德明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來。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這幾句所謂新詩,見於徐志摩的《再別康橋》,多年來列入香港中學國文課程,於是膾炙人口。課本、教師一般都胡亂吹捧,學生自然難辨其文理之惡。

其實「不帶走一片雲彩」七字,連常識都違背:雲彩是帶不走的,所以徐志摩「不帶走」的灑脫就顯得虛偽。明朝馮夢龍《廣笑府.官箴》有一首《德政謠》,諷貪官:「來時蕭索去時豐,官帑民財一掃空。只有江山移不去,臨行寫入畫圖中。」江山與雲彩一樣,根本「移不去」,怎可說「不移去」。

文章要感人,必須合乎情理。請看李後主《烏夜啼》之寫思念故國:「翦不斷,理還亂,是離愁。」那「翦不斷」三字,命意新奇,而不乖情理,文生於情,情生於文,這才顯得真摯。假如改為「不翦斷」,平仄無礙,全首詞卻必大大失色。

宋朝吳文英《東風第一枝.傾國傾城》詞極言佳人之美:「似花翻使花羞,似柳任從柳妒。不教歌舞,恐化作,彩雲輕舉。」詞人不使佳人歌舞,怕她化作彩雲飛去,留也留不住。他一定想不到,二十世紀中國一位「大詩人」竟然隨時可以把雲彩留住帶走。而無數讀者還為此搖頭擺腦說:「絕妙好詩!」

宋朝另一位詞人黃公紹有一首《花犯.木芙蓉》,寫離情,也提到彩雲:「腸斷處,秋江上,彩雲輕散。」與《再別康橋》末段相比,高下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