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致電女警案】
【本報訊】去年5月市民上街抗議政府強推國安法及國歌法,當日負責打擊堵路的警員於WhatsApp群組分享交通情報,被人偷拍對話內容兼放上網廣傳。群組內兩名女警其後接獲多通滋擾電話,警方以不斷打電話罪拘控三男一女。其中一對男女早前認罪,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出於「無力感」而犯罪,裁判官劉綺雲謂「不滿警方處理手法先至犯案,我都可以理解」,但指被告不能因情緒而傷害他人,判各人感化12個月。
案情指,女高級警員56170及女警長55519去年5月27日開設WhatsApp群組,分享交通資訊以阻止示威者堵路。其後兩警接獲大量借貸、保險、美容服務的電話,還有不知名來電,內容包括粗言穢語及恐嚇侮辱訊息。根據通話紀錄,被告黎芷欣(27歲)曾於32小時內向兩人打出八次電話,被告莫震熙(32歲)則12小時內打出七次。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受社交媒體影響,出於對社會事件的「無力感」而犯罪。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認罪有悔意,雖然案件對事主構成影響,惟致電次數及時間不多,因此接納感化官建議。
案件編號:ESCC247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