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隨着本港人口老化,政府決定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2015年6月1日起入職的公務員延長退休至65歲,紀律部隊人員延長至60歲。當年絕大部份公務員工會及團體都要求政府將延長退休政策伸延至2015年6月前入職公務員,包括2000年前入職的長俸舊制公務員,但政府有保留。
至2018年7月公務員事務局推出自願選擇延遲退休方案,2000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底入職的公務員可申請延長退休年齡,與2015年後入職的公務員看齊,結果5.6萬名合資格公務員中,有4.7萬人提出申請,佔整體84%。惟2000年前入職的長俸舊制公務員仍被「落閘」,2019年時任公務員事務局長羅智光解釋,該批公務員約10年後將屆退休年齡,若容許他們延長退休年齡,或阻礙其他人員晉升。
不過,2019年反修例運動,警隊成為政府最強後盾,四個警隊職方代表曾與特首林鄭月娥會面時,當面要求政府准許舊制警員申請延長退休年齡,據悉當時林鄭表示會積極考慮。事隔不足兩年,林鄭兌現承諾。
民主黨尹兆堅批評林鄭政府不公道,持雙重標準,認為林鄭政府背後動機是政治酬庸,以報答警隊作為政權維穩及打壓異見分子的工具,「警察幫林鄭打江山,透過拳頭同槍穩定政府管治威望,警隊做咗唔啱嘅事,政府固之然包庇,𠵱家連公務員一般性福利同權利都偏袒警隊,係唔公平」。
有資深紀律部隊人員亦認同今次林鄭政府容許舊制警員申請延長退休,是要報答警隊過去兩年反修例及推行國安法的功勞,「但都要平衡各方利益,唔好傾斜晒一邊,而令另一邊㷫烚烚,令政府內部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