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教育(劉細良)

殺人教育(劉細良)

李東海小學林麗棠老師被校長羅婉儀逼死一事,死因庭結束,裁判官周慧珠如是說:「如果羅婉儀對事不對人,3月5日不需要就漏發通告召見林老師,這個悲劇不會發生;如果羅婉儀撤回要求林老師辭職的說話,這個悲劇不會發生;如果(東華三院學務主任)周主任掌握真正問題,將與林老師的會面保密,這個悲劇不會發生;如果鄭副校向羅指出她知道(交流)活動林老師並非私自帶隊……如果鄭副校告訴羅婉儀,她和吳主任都沒有發現出漏通告,讓林老師覺得並非自己一人承擔責任,這個悲劇不會發生。」其實世上沒有那麼多如果,人死不能復生。

香港沒有過失致死罪(Negligent Homicide),除了特定的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普通法只有誤殺,定罪門檻高。羅婉儀犯下的罪行,是運用上司權力刻意針對一位情緒病下屬,最後「迫」到她自殺身亡。死因庭列出的四個如果,第一、二個是因受羅婉儀迫害導致死的證明,第三個是辦學團體東華三院的周志堅竟然不知羅婉儀前科纍纍,file兩吋厚,草率疏忽處理林老師投訴羅婉儀,不按處理程序將會面內容保密,竟然兩次致電告訴羅婉儀被林麗棠老師投訴,導致羅變本加厲對付。但他們不用負上刑事責任,且毫無悔意,試問公義何在?

教局卸責卻專心政治鬥爭

林老師本人在校內自殺以死控訴,家人隨時間過去傷痛減低之際,再度在死因庭內作供,掀起傷疤,為的是甚麼,是為了尋回公義,也為了防止大大小小的「羅婉儀」們繼續作惡,更重要是揭開「家醜不外傳」有負市民所託的辦學團體。2004年通過校本條例後,所謂管理權由「校內教育工作者主導」,結果是變成校長山寨王式冇王管;辦學團體治理無方,空有辦學之名;而本來角色吃重的法團校董會,更是變成校長弄權場所;至於教師聲音,早已湮沒於校董會內畀面派對之中,這形成了一個人人卸責的制度。當有事發生,公眾問責,教育局反應就是尊重校本管理,不會隨便介入,將監管角色推得一幹二淨(相反當抽出「港獨」教師教育局就立即插手,所謂尊重校本管理就突然消失)。

至於辦學團體東華三院大且歷史悠久,犯上如此嚴重失誤,背後是管治失效。東華聲稱一直有跟進李東海小學情況。學務主任曾於2015年親自訓誡羅,但顯然沒效果,羅惡向膽邊生,報復式整治校內不滿老師,到2018年,東華學務主任要求羅制訂行動計劃去改善與教師關係,結果?落實行動計劃不了了之,羅婉儀之所以能長期作惡,同辦學團體失職有莫大關係。東華在林老師自殺後,最關注是指令該校教師封口,警告不得公開評論事件。而東華對外聲稱吸取教訓推出的改革措施,包括設立的教師諮議會,根據傳媒引述該校老師,又是走過場,權力仍牢牢握在學校管理層手上,只係因風頭火勢,態度冇以前咁惡劣。另一未有在死因庭揭開的「殺人兇手」,是李東海小學法團校董會,他們直接肩負監管校長責任,對羅婉儀之惡行,究竟是認同包庇、完全無知、還是知而不理?

林麗棠老師以死控訴,家人甘願忍受第二度傷害,也要逼這些「同謀者」站出來面對死因庭,公開校長羅婉儀、李東海小學及香港辦學團體這座「黑色巨塔」內幕,但最終承擔政治責任的教育局仍一直噤聲,繼續搞其教育文革以上綱上線及釘牌方式迫害通識老師。教育本是為人謀幸福,在香港,已經變成殺人機構。

劉細良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