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寫〈下不為例〉可以說萬分無奈,陶傑說是「楊志賣刀,被迫殺牛二」,又指我年高八旬,「未能堅持『花開花落兩由之』,難免令讀者一片『睬佢都儍啦』之小憾」。有讀友說,何以不能「一笑置之」?「左膠見到你親自回應,一定好高興」。尤其是潘東凱和盧斯達當天的講話與文章,網友說,學痞一下子真是「賺到了」。
2013年底,我在一次新書發佈會上說:有些對我的批評是意見不同,沒有關係;有些偏離了事實,我也不會予以糾正或辯解。到了我這個年紀,我不在意別人怎麼看我,怎麼說我,最重要的是我自己怎麼看自己。「一個人是他一生行為的總和」,有做對的,有做錯的,總起來看,是否忠於自己,至關緊要。
學痞罵我已多次,先說我「老懵懂」,又說我「剽竊犯」,前兩天說我是「強姦犯」,我相信再下去就會說我是「殺人犯」了。與潑皮牛二何異?作回應確實多餘。之所以破例,是前文最後一句:「可憐那些取用跳梁學痞粗劣文章的編輯」。
我從事編輯工作數十年,最重要的信條,就是要以文章的質素取稿,而不是如左派的首重立場,也不是看重作者地位名氣。這也是我後來與左派分道揚鑣的唯一原因。如果首重立場,那就不是自由言論,而是要達到一定目的的宣傳。這樣的文章肯定趕客,而宣傳效果也會適得其反。
美國大選我寫過多篇,但基本上是從社會大局而不是誰會當選的得失去論述。大局是被反差別的平等意識綁架的政治、傳媒、學術界,和貪腐大國的「有錢使得鬼推磨」,二者的結合。特朗普落選後,我沒有去深究舞弊,因為沒有證據證明也沒有證據否定,但傳媒不予報道追差和社交媒體的掩蓋和歸邊,卻不能不使我為言論自由的淪喪而惋惜。我不斷談保守主義傳統,是感到它消失的悲涼。
我沒有新發現,所有論點均取自他人牙慧。如有不同意見也可以爭論。但出現學痞這種段數,是否如盧斯達所言,是立場先行的「擒賊先擒王」,對「侵粉頭頭」「一湧而上的清算」?但我決不是王,也並非侵粉,大部份論述都講世事。我明白在民主黨肯定掌權的今天,要「親美」自然不能不親民主黨。但如果這種「親」是連支持美國立國精神的保守主義論述都要封殺,或以污名惡詆的話,那麼作為一生捍衞言論自由的人士,就不能置身事外了。
盧斯達文章為我解釋了我為何不能夠「一笑置之」的原因。
至於對牛二先生個人,若我做了楊志,我深感遺憾。我不認為作學術研究的人不能寫普及文章。事實上,我一生經手發刊的學術界人士寫一手普及好文章的就不在少數。我也不認為向成名作者挑機博上位是大惡,盧斯達承認「自己十幾歲的時候也免不了如此」,實際上我年輕時也曾經如此。前文引述報界前輩對我說的「傳媒第一法則」,即「永遠不要與閱讀量比你少、影響比你低的挑釁者筆戰」,就是那時候我向一位著名老作家挑剔,雖蒙刊登卻不獲回應時,這位前輩跟我說的。我立刻醒悟到他在暗指我的行為不可取。於是直接問他。他的回答大意是,這樣博上位是沒有用的,還是自己努力去寫好自己的文章吧。我聽此言,即從此拋棄那速成求名之道,認真用心閱讀和寫作。
那是我的青年時代。但正如盧斯達說,「想不到幾十歲人都搞這些青年玩意」。
際此香港與國際的嚴峻局勢,需要關注的事情太多,真是無暇理會、不屑理會針對個人如蒼蠅般嗡嗡博取存在感的人士。但立場先行的組織封殺,就不能一笑置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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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