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封殺】
【本報訊】55名參與或籌辦初選的民主派人士日前被警方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拘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者陳弘毅指出,律政司長是否檢控的決定須十分謹慎,如果提出檢控而法院最終裁定被告無罪,其政治後果將難以預料。資深大律師、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認同,但他慨嘆現時港府「做錯嘢係冇政治後果呢樣嘢,所以好難講」。
《明報》引述陳弘毅指出,在國安法案件中,律政司長是否檢控的決定須十分謹慎,如果有關法律或證據有灰色地帶,疑點利益應歸犯罪嫌疑人;國安法檢控一經作出,被告便會被拘留,一般不能保釋候審。若律政司最終提出檢控,而法院最終裁定被告無罪,其政治後果將難以預料,因此除非律政司長對檢控勝訴有相當把握,否則不應提出檢控。
梁家傑認同陳弘毅的意見,指律政司作為把持檢控工作的關鍵角色,如果有國安法案件被告獲判無罪,律政司須為「呢啲咁兒戲嘅檢控」產生的政治後果負責。但梁家傑慨嘆,現時港府「做錯嘢係冇政治後果呢樣嘢,所以好難講」。
本身為律師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亦認為,律政司作出檢控須經仔細考慮,包括須建立合理證供及評估勝算,惟他指現時濫告問題嚴重,「就算輸都好,都對佢哋冇影響」,相信北京方面早已向特區政府施壓,將所有案件高度政治化,破壞香港的法治精神。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日接受香港電台節目訪問時亦認同陳弘毅的說法,但她力撐律政司一向建基於合理定罪機會才會作出檢控,過程十分嚴謹。她又為大搜捕辯解,指初選本身未有違法,但有參選人聲言會無差別否決政府議案,更在國安法落實後仍然舉辦初選,是有組織及預謀達至戴耀廷提出的「攬炒十部曲」。她形容,「未入去已經話要否決嚟阻撓政府運作,咁就係違法」。
惟被問到何為非法手段,譚惠珠僅稱因其意圖違法,所有相關行為將被視為非法手段。節目主持其後質疑屬循環論證,譚惠珠即改稱警方調查僅剛剛開始,更多證據將會逐漸浮面,並重申「我只可以話你聽唔係冇嘢,係有嘢,係有冇更多證據去證明佢哋有」。
何俊仁直斥譚惠珠的說法荒謬,強調根據《基本法》第73條,透過否決法案迫使行政長官辭職屬立法會的職能之一,「35+計劃」完全合法合憲。他指若根據譚惠珠的演繹,國安法與《基本法》將相互牴觸,「咁係咪應該拉晒寫《基本法》嗰班人呀?根本都講唔通」。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日在商台節目指出,是次拘捕行動牽涉國安法第22條,一般理解是須符合組織策劃、涉及行使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及目的為顛覆或阻撓政府運作三個元素才可作出拘捕及檢控。惟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日前聲稱,如被告目的為顛覆國家政權,組織策劃等合法行為也將成為非法手段。
張達明形容,政府的決定已經超越他對普通法的理解範圍,香港現行制度是民主制衡方式,容許反對派「過半數議席」,不認同這樣會阻撓政府職務,「只不過係政治上達到平衡,等施政貼合民意」。
他質疑,警方沒收所有人的旅遊證件,被捕人士政治光譜廣闊,更有參選人聲言反對攬炒,批評警方想營造寒蟬效應,「如果你明哲保身,咁我就唔處理你住」,預料未必會起訴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