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申押黎智英 終院改除夕開庭

律政司申押黎智英 終院改除夕開庭

【本報訊】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和串謀欺詐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周三成功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候訊。律政司不滿批准保釋,前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同時要求等候終院裁決期間暫時把黎智英重新還柙。終院原定下周二開庭處理,據了解最新指示稍為延期,改於31日早上10時舉行聆訊,屆時將一併處理臨時還柙命令和上訴許可申請。

黎昨報到取文件

黎智英的保釋條件包括逢星期一、三、五須到警署報到,他昨午到九龍城警署報到,是他獲准保釋以來首次報到及首度踏出寓所大門。黎乘座駕離開位於何文田寓所,抵埗後自行落車入警署,在警署逗留約八分鐘,離開時手上多了一箱文件,跟着乘座駕返回寓所。

黎獲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後,律政司已即場申請上訴證書,並要求暫時維持還柙現狀,當時李官拒絕受理。

國安法案件須由行政長官委任的指定法官處理,特首辦和司法機構沒公開指定法官名單,公眾只能在每次聆訊主審法官出爐後才得悉不同指定法官身份。目前終審法院尚未有任何指定法官曝光。根據法例,終院上訴許可申請,須由三名終院法官處理。

73歲的黎智英本月3日被控就壹傳媒用地串謀欺詐,提堂後不准保釋,及後再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黎現時以1,000萬元保釋,不得直接或間接請求外國制裁香港和中國,不可與外國官員會面,不得接受任何訪問,不可在紙本和網上發佈文章和訊息,除上庭和去警署報到外不可離開大宅,更不可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

案件編號:FAMP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