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靠耳機清楚傳譯  打鬥案聽障生受審 法庭安排即時字幕

難靠耳機清楚傳譯 
打鬥案聽障生受審 法庭安排即時字幕

【本報訊】市民早前在銅鑼灣時代廣場發起「和你Lunch」,其間有「正義姐」之稱的教師藍雪寶與同伴帶國旗踩場抗議,與示威者爭執繼而遭「私了」。一名男生涉於現場多次用手機毆打藍的頭部,另一名女商人則涉推撞在場人士及以國旗施襲;兩人分別被控傷人及打鬥罪昨受審。男被告是聽障人士,庭上聽取證供有困難;法庭知情後表明會調配人手及器材,透過即時字幕顯示聆訊內容,但安排需時。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11日續審。

男被告蔡俊軒(23歲)昨答辯時,傳譯員站在桌前宣讀控罪,與蔡相隔一段距離。蔡先是點頭,及後在傳譯員提示下,以略欠準確的發音回答「唔認罪」。未幾辯方表明蔡是聽障人士,傳譯員聞言隨即走近蔡,以較大聲量確認他能聽到,並再次宣讀控罪;蔡續表示不認罪。審訊以英語進行,蔡戴助聽器,由傳譯員將聆訊內容繙譯成廣東話。操普通話的女被告宋晞綸(45歲)則由另一名傳譯員將聆訊內容翻譯成普通話。休庭期間,蔡獲法庭安排測試耳機,他表示能聽到傳譯員說話,但聲線頗「虛」。

裁判官張志偉再開庭後表示已知悉此事,並表明會安排職員將聆訊內容以文字輸入,並即時顯示在屏幕上讓蔡閱讀,惟安排需時。辯方一度提出由事務律師坐在蔡身旁打字顯示聆訊內容,惟張官明言不可依賴事務律師輔助。

曾有失聰者完全聽不明

張官指曾有另案被告獲安排傳譯員在其身旁覆述聆訊內容,但在聆訊結束後表示不明白庭上所有內容,事後有人就此提意見,故傳譯員才提議安排即時文字傳譯。早前一名20歲聽障男生被控襲警,受審時誤將「冇」聽成「有」,致答錯問題;惟該案主審裁判官鄭紀航不接納辯方解釋,裁定男生罪成。事件經報道後引起爭議。

控方開案指,蔡與其他反政府人士今年2月21日下午在時代廣場參與未經批准集會。女被告與事主藍雪寶等親政府人士其後帶同揚聲器及多支中國國旗到場。女被告不時將國旗指向反政府人士,並與他們爭執,又和其他人邊揮國旗邊跳舞;藍則用手機拍攝現場情況。

其間女被告突然推撞現場一名男子,再用手上國旗襲擊他人,未幾又與另一名黑衣女子爭執,藍則繼續舉機拍攝。隨後女被告與藍遭群眾包圍,雙方隨即打鬥。其間蔡走進人群,搶走藍手中電話,藍則拉着蔡的背囊,阻止他離去。此時蔡多次用手機打藍的頭部。

案件編號:ESCC16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