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屯門區議員盧俊宇上周六在社交網站發文,自稱在元朗被警員拘捕帶署,前晚警方反駁指控失實,昨日更以涉嫌浪費警力將他拘捕,並出動逾20名警員將他押返屯門美樂花園議員辦事處調查。
現年38歲的盧俊宇,去年11月當選屯門樂翠選區區議員,上任剛滿一年。事發於上周六,當日是7.21元朗恐襲事件發生第16個月,元朗區有商場發生示威活動,盧俊宇在facebook發文指在鳳攸北街公園協助被捕市民時,遭警員「反手捉緊」感痛楚,之後被帶返警署,警方拒絕讓他聯絡律師。不過,盧俊宇其後將帖文刪走,至前日警方稱沒有拘捕盧,嚴厲譴責有人造謠抹黑警隊,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追究事件。
盧俊宇昨晨發文向公眾致歉,稱當日與助理透過電話溝通,因表達和理解過程出現嚴重落差,令帖文部份內容與事實不符。昨晚約7時,警方指因事件導致浪費人手調查,以涉浪費警力到盧的寓所將他拘捕,並帶返元朗警署扣查。晚上約9時逾20警員將他帶返議辦蒐證,約20分鐘後離開。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隱瞞罪行的罰則」規定,浪費警力一經定罪,可罰款2,000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