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貨幣互換協定擴至五千億

中港貨幣互換協定擴至五千億

【本報訊】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續簽了貨幣互換協定,互換規模由原來的4,000億元人民幣擴大至5,000億元人民幣,有效期五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互換協定並非首次擴大,曾於2011年由2,000億元人民幣擴大至4,000億元人民幣,當香港的人民幣供應短缺,金管局可以將手上的港元,到人行換取人民幣,以保持市場供應,穩定滙率。

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隨着人民幣國際化繼續推進,市場對離岸人民幣流動性的需求將增加,貨幣互換協議的續簽及擴大規模,將有助金管局在有需要時向本港離岸人民幣市場提供流動資金,對支持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持續發展至為重要。

互換機制從未使用

華僑永亨經濟師李若凡指,中港的互換機制,雖然多次傳出有使用過,但金管局均澄清屬謠言,表示從未使用,她指出,「協定其實一路都冇用到,擴大因為要畀信心大家,互聯互通會越做越多,中港資金流動會增加,畀大家感覺呢個跨境資金流通量有基礎支持。」故她認為今次的擴大只是象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