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和香港記者協會早前共同入稟司法覆核通訊局就《頭條新聞》的裁決,工會表示,高等法院已排期2021年6月7日至8日開庭。由於潛在龐大訴訟費用,工會正研究透過眾籌應付。
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昨日在臉書公佈,高等法院已排期2021年6月7日至8日開庭,審理工會和記協早前就通訊局裁決提出的司法覆核,正積極研究公眾籌款的細節。
記協主席楊健興表示,已向法院遞交文件,正等候通訊局一方回應,由於司法覆核結果難以預料,記協與港台工會都無資源自行承擔可能引來的法律費用,故要開始研究眾籌的計劃,估計目標以百萬元計,兩會下周將開會商討詳情。
港台工會表示,通訊局的裁決不只影響港台節目製作,亦扼殺香港媒體製作諷刺時弊節目的空間,與《基本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精神存在矛盾,並非只是港台或傳媒的事,而是衝擊港人最珍重的核心價值,是廣大市民需要關注的事。訟費要由兩會共同承擔,工會將向員工籌募,記協則接受不附帶條件的捐助,眾籌會由記協發起和處理,詳情將稍後公佈。
通訊局本年5月公佈,收到超過3,300 個針對2月14日播出《頭條新聞》的投訴,調查後認為《頭條新聞》污衊和侮辱警方、資料不準確,及未能在個人意見節目中表達多方面意見,裁定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警告,敦促要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港台隨即宣告將暫停製作《頭條新聞》,並向警察致歉;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聯同記協8月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通訊局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