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告林小雄早前認罪後,一度指有不明人士聲稱擁有其女友裸照,以此威脅他犯案,及後收回此說。法官郭啟安早前批准被告保釋候判時,叮囑他要坦白交代犯案動機,以助法庭判刑。惟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拒絕透露為何犯案,只稱受家事困擾才糊塗誤判。最終郭官表示不必再追問,「法庭唔會逼人講嘢」,但法庭亦無法幫忙拼回砌圖缺失的部份。
庭上透露,被告生於內地,2016年來港,去年與女友誕下一子,惟二人關係不獲雙方家長認同。
女方家長更在被告不知情下,將被告女友及兒子帶到惠州,致被告與他們一度失去聯絡。辯方稱被告因此感到困擾,思想一時混亂下,才會判斷錯誤。
辯方昨指,上次聆訊後已再向被告索取指示,惟被告不想再透露犯案原因,只重申並非為金錢報酬。郭官亦謂,沒證據顯示被告因仇警或政見不同而犯案,控方亦不能反駁,辯方也已經收回被告遭人以女友裸照威脅犯案一說。
郭官質疑,「一般人生活多少都有困擾」,被告不曾犯事,亦無證據顯示他有三合會背景,形容他是「大好青年」;本案有一定政治背景,被告卻不肯透露政治想法。郭官明言不會因而輕判,並向辯方表明不必再追問被告,「法庭都押後咗咁多日,佢唔願意講就唔願意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