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判勞教 官:共建和諧社會

男生判勞教 官:共建和諧社會

【藏索帶案】

【本報訊】網民去年11月11日起一連數天發動「大三罷」,西灣河有人堵路,其間一名17歲男生在西灣河遭防暴警搜出一包未開封索帶、士巴拿及打火機等物,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等罪名成立,昨被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鄭紀航勸男生認清是非黑白,若仍以港為家,應消除成見,共建和諧社會。

指被告無悔意

鄭官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對公眾秩序構成影響,而且被告沒有悔意,故須判以阻嚇刑罰及公開譴責。惟鄭官勸勉被告謂,他當日行為雖已改變其人生,但他仍年輕,尚有漫長人生路要走,勸被告自我反省,發奮自強。鄭官更謂,若被告仍以香港為家,必須尊重香港法律,千萬不可再犯法,今後亦要與人互相尊重,共同為香港建立和諧社會。剛滿18歲的梁姓被告被指去年11月13日在西灣河藏有一包未開封共100條索帶、四支士巴拿、一把剪鉗、一支打火機式火槍及一個打火機。鄭官裁決時曾指斥被告作供「砌詞狡辯、謊話連篇」,不信他當日僅參與和理非示威,更指他「流連忘返」。

案件編號:ESCC256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