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兩影相 阻堵路男 清潔工囚四年

私了兩影相 阻堵路男 清潔工囚四年

【本報訊】去年10月5日蒙面法正式生效,有市民在旺角聚集抗議,當晚現場有內地遊客及本地男子分別因 「影人相」,以及移走堵路雜物被誤以為是警員,遭毆打「私了」。警方事後拘控一對本地男女及一名埃及籍男子,三人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案件昨判刑。法官郭啟安認為被告純粹出於對警員及內地人的仇恨而犯案,罪行醜惡,行為與惡棍無異;又強調無論任何原因,均不可用私刑執行公義,最終判有份襲擊兩事主的男被告監禁48個月,只向遊客施襲的女被告及埃及男子則各囚15個月。

官指因仇恨犯案行為醜惡

三名被告依次為清潔工羅偉華(57歲)、黃綺婷(23歲)及Ahmed Fawzi Elsayed Soliman(36歲),被指襲擊男遊客X,同被控蓄意嚴重傷人罪。羅認罪,其餘兩人則認罪名較輕的傷人罪。羅同時承認另一項蓄意嚴重傷人罪,指襲擊被誤認為警員的本地男Y。

法官郭啟安明言,自去年6月開始,本港的社會運動越趨失控,甚至每當警員及內地人經過或旁觀,均會被示威者襲擊。郭官續指,兩名事主從未主動襲擊任何人,他們的舉動只是出於自我防衞。

郭官認為,首被告沒有任何良好動機,純粹出於對警員及內地人的仇恨而犯案;鑑於首被告並非持刀棍此類具殺傷力的武器,事主亦沒遭受嚴重傷害,且已痊癒,加上首被告認罪,已向事主賠償,最終判監48個月。至於次被告及第三被告,郭官指兩人參與程度較低,但其罪行醜惡,行為與惡棍無異,最終各判囚15個月。

根據案情及被告的求情,遊客X去年10月5日晚沿彌敦道準備步往旅館時,被指 「影人相」,遭一名女途人認出他是內地人,並阻止離去,X隨即遭約30名黑衣人包圍及襲擊。X當時拿着磚塊,羅見狀喝令X謂:「你做乜拎磚頭?放低!」並且棒打X;黃則打開雨傘並推了X一下,第三被告趁X跌在地上時踢他。X被打致頭破血流。翌日凌晨,45歲的Y因搬走路障遭十多名黑衣人包圍,指控他是警員,遭拳打腳踢,其間羅用棒打Y兩次。

案件編號:DCCC1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