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睿智的林振強多年前說過,「只要見阿叻有份出現,你就知道,這個節目必會變為業餘、不認真,和像馬戲團」,但以今天特區政府認受性之低,我可拍心口保證,即使陳百祥今年分得銅紫荊星章這塊豬肉,他的出現也絕不影響什麼紫荊勳章的公信力。一個零,乘以任何負數也是零。
作為特區政府眼中的「促進社會和諧與溝通的良好榜樣」、「新一代演藝人的模範」,阿叻榮獲新華社專訪,也是理所當然的事。專訪一開始就為阿叻樹立光輝形象,引用他的自白:「我的人生黑白分明,沒有什麼灰色地帶。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對的就要堅持,這是我的信念。」
什麼?非黑即白,即頭腦簡單,嚴重的話,就有膚淺和偏激的毛病。常言道「一樣米養百樣人」,荷蘭叻只理解黑白兩種,怎可能「促進社會和諧與溝通」呢?撕裂社會,引發公憤,往往是這種頭腦簡單的人。當然,如果他真正做到「黑白分明」,溝不溝通和不和諧,都不相干,問題是他顛倒黑白,不分是非。
荷蘭叻的「有所為」,以我所知,近年包括稱讚梁振英是好特首、主張警察早一點開真槍、為何君堯拉票並讚他「改變到香港」等。之前,荷蘭叻的「有所為」,不過是聲色犬馬,唯利是圖,投機取巧。〈我至叻〉一歌,完全體現他的劣質價值觀:「識睇時勢兼淡定,買屋買車仲有錢剩⋯⋯跑馬彩池我最勁,夠你買起成隊兵⋯⋯上面咁多金掘,怕你手軟唔去執。」
荷蘭叻大概不明白,「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重點不在「有所為」而在「有所不為」,因為這句話的源頭,是孟子說的「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有什麼「大丈夫」會去擁護721不見人,視濫捕為日常,屢次攻擊孕婦、兒童和平民,甚至於公然庇護殺人犯的警隊呢?
結案陳詞:這位愚樂圈的模範,一生拜金,現在則裝聾扮啞,指鹿為馬,正如中共國一句諺語說,「小賤人有着數就無所不為,有金『奶』連屎忽都『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