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打薄血針亡 西醫涉失德

老翁打薄血針亡 西醫涉失德

【本報訊】西醫何國業八年前於屯門醫院診治一名74歲胸痛的老翁時,疑因誤診及錯誤處方薄血針,令病人病情急速惡化,入院四日病逝。何被控三項專業失德,包括未有正確診斷病人病因、錯誤處方薄血針且未在藥物無效時轉變治療方案,以及未有及時轉介病人至資深或專科醫生。醫委會昨日開審,何否認所有控罪,案件今日續審。

控方質疑誤診

案情指,2012年10月13日,當年74歲的男病人林勤成(音譯)胸痛,往屯門醫院求醫並住院,由當值醫生何國業診治。病人住院首兩日情況穩定,至15日情況轉差,包括血壓及血氧濃度下降,何國業處方薄血針,惟病人未見好轉,持續惡化至17日凌晨病逝。死因報告指病人死於心臟肌肉缺氧。

控方指何誤判病人屬於第一型急性冠狀動脈綜合症,但事後調查顯示病人屬於較少見的第二型ACS,約每10名病人出現一個病例,不可使用薄血針治療。控方認為第二型ACS雖較少見,但仍有10%機率出現,醫生不應忽視。

控方傳召專家證人心臟科專科醫生李樹堅。李指第一型ACS由血管栓塞引起,但報告顯示病人三條冠狀動脈均無堵塞,認為並非屬於第一型ACS。他指病人冠狀動脈較狹窄,心肌肥大,加上患有貧血,三重負面因素下,估計病人心臟肌肉可能出現血液供不應求情況,即第二型ACS。

李認為薄血針並不合適治療第二型ACS病人,加上病人同時有貧血,處理上較困難,前線醫生應尋求與專科醫生會診。

辯方指何於13日首次見病人,驗出病人心臟酵素Troponin I較高,顯示有心血管疾病風險,但ACS需要兩次化驗結果才可確診,當時僅得一次結果並不足夠。

何國業作供時亦否認所有控罪,指13日首次見病人時,未能判斷病人確診ACS,因此安排病人留院,其後他放假,15日重新上班時為病人處方薄血針,病人當時病情並無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