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4月中旬,武漢肺炎疫情仍然持續,有市民在鬧市派發防疫物資,卻被指違反限聚令而遭警方票控。本案被告、女警及同袍一行十人卻到食肆吃消夜及飲酒,公然違反限聚令,消息傳出後引起社會譁然。
裁判官水佳麗昨明言她並非處理限聚令案件,惟禁不住批評被告在限聚令生效下仍與同袍歡聚吃飯,並不恰當,又指女警縱有犯錯,被告身為現場最高級的警務人員,他所犯的錯更嚴重。警方發言人指,已票控涉案十名警員違反限聚令。
事發時政府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四人的群組聚集,根據法例,違例者可判罰款2.5萬元及入獄六個月。當晚疑違反限聚令的除了被告梁珏榮及女警蘇伶雅外,其餘八名警務人員包括許中孝、李志豪、高智德、陳偉亮、賴天賜、馮家權、蕭植航及林志強,年齡介乎23至47歲,當中四人是警長,其餘六人是警員。
警方發言人指,涉案的十名警務人員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已向十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