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河放生成災 死魚傳惡臭

梧桐河放生成災 死魚傳惡臭

【本報訊】佛教及道教等宗教相信放生可以積福,但胡亂放生或會害死動物,放生變成殺生。上水梧桐河一向是放生熱點,有村民投訴河流近年不斷湧現大量死魚,更傳出惡臭,惟向多個部門投訴均無果,慨嘆「根本冇條例監管」。

本報記者昨早與村民來到梧桐河視察,記者所見,河內有近千條魚,包括不常在河內生活的錦鯉。視察期間記者發現兩名女士推着一架手推車,車上擺放田雞、生魚等大量魚類、海鮮,其中一名黃姓女士否認到場放生,惟多次改口,開初稱該批海鮮是「自己食」,其後又改稱到街市送貨。

手推車上除存放泥鰍膠袋內有水外,其餘均沒用水存放魚類。有市民報警,斥該女士虐畜。警員到場後一度稱所有膠袋內均有水,其後稱需將該女士帶回警署進一步調查,並會通知愛護動物協會判定是否涉及虐畜。

村民多次投訴不果

居於梧桐河附近的村民Tom指,近年經常有大量死魚浮在河面,更傳岀異味,「唔係一車車咁買、擺落河就得,(被放生的魚類)根本唔適合呢條河」。在附近耕作的農夫Jim亦表示,近期河水變得混濁,抽河水後需多次過濾才能作灌溉之用。

村民梁先生曾向多個部門投訴,警方回覆稱放生行動不能證明虐畜,魚亦非垃圾,不能以亂拋垃圾為由執法;渠務署稱只會勸喻市民遠離河道。梁先生慨嘆「根本冇條例監管」。

漁護署表示,過去半年未接獲有關於梧桐河放生魚類的投訴,但會就事件巡查相關地點,查看是否有違例情況,然而該段梧桐河不屬其管轄範圍,故會配合相關政府部門於該地點一帶作跟進行動。漁護署指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調查,有關法例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及罰款20萬元。

渠務署回覆曾接獲梧桐河放生魚類投訴,已加強巡視。署方正考慮於河道當眼位置增設告示,勸喻市民不要於河道範圍捕魚或放生。警方稱昨日上午約11時接獲報案,指上水天平路河邊有魚類及蛙類懷疑被人不恰當對待,警方到場並聯同相關機構及部門調查,案件現列作「求警調查」,由上水分區跟進。環保署指7至8月期間共收到四宗涉及梧桐河放生魚類的污染投訴,曾派員到場調查,只發現少量死魚,已聯絡渠務署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