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警會面告吹 斥扮盲扭曲投案程序

與警會面告吹 斥扮盲扭曲投案程序

【本報訊】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出獄超過一年,赴台投案仍無期,死者潘曉穎母親日前表示願當中間人望盡快成事。警方昨日原邀潘母會面,聲稱交還洗黑錢案中的曉穎遺物,潘母事先要求警方確認會面是有誠意與台方協商陳赴台投案事宜,但警方在原定會面時間前沒回應,最終會面告吹。

負責調查陳同佳洗黑錢案的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上周五晚致電潘母,邀她昨晨11時會面,聲稱交還案中屬曉穎的證物。潘母會面前要求警方確認是坐下來與台方協商解決陳到台投案一事,而且會見她的警員能就協商事宜「話得事」。

「寫回覆的人累警出醜」

她要求警方早上10時前經傳媒回覆以上兩點,其後將時限延至10時半,惟警方未有公開回覆。最後潘媽媽稱:「會面被警方不理不睬而告吹。」她重申暫不會取回女兒的物品,要求警方代為好好保管,以便港台移交刑偵資料。

警方昨發新聞稿回應,指就台灣殺人案一直積極與潘家跟進並保持溝通,又指警方與台灣警務單位一直透過警務合作機制處理案件,若死者家屬希望將港方聯絡人員資料交予台灣警方,以提醒台方可作聯絡,警方樂意將該人員的聯絡資料交給潘家。

警方又指,警務合作機制為港台警方溝通的平台,與司法協助有別,現時《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不適用於台灣,故沒法律框架移交證據,堅稱只有台方容許陳入境,事件才有發展。另外,法庭指示警方將屬於死者的證物交還死者家屬,警方已聯絡潘家交還證物,會繼續直接聯絡家屬和提供適切可行的協助,惟不評論會面安排細節。

潘母昨晚逐點反駁警方新聞稿,指若警方真的積極與潘家跟進,她就毋須四出奔波為愛女發聲,又質疑警方裝聾扮盲扭曲投案程序,若兩地警方有透過警務合作機制聯繫,又何需由她將港警聯絡方法交予台方,「這不是自打嘴巴嗎?看來今次替警方撰寫回覆的人是連累警方出醜」,要求警方別再有任何藉口。對於警方與潘母會面取消,台灣陸委會不作評論,但再次呼籲港府務實回應台灣早前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