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遮鏡頭 控方:犯了罪隱藏身份

被告遮鏡頭 控方:犯了罪隱藏身份

【本報訊】控方昨繼續開案陳詞,指稱四名被告案發時在場兼犯案,其中三人在付國豪被綁索帶後施襲,一名男被告和一名女被告將付從行李車上拖落地,另一名男被告則持美國國旗,惟沒說明他如何作案。控方稱其中一名男被告犯案後遮擋傳媒鏡頭以隱藏身份。

控方稱付國豪的手腕及腳踝被包圍者綁上索帶,在機場的非法集結升級成暴動。當時紮短辮的女被告畢慧芬(24歲)接近付的下半身並有所動作,戴鴨嘴帽、小丑面罩及金屬鏈等的兼職司機何家樂(29歲)則向付照射光線及雷射光,又向他淋水兼施襲,更和畢及其他人從行李車拖付落地。控方亦指兼職侍應賴雲龍(20歲)案發時持美國國旗。

控方稱畢持索帶是要鼓勵在場人士共同禁錮付,事後她在警誡下也承認有份綁住付。何則說「唔好team kill(傷害隊友)」、「扯佢出去」、「唔打,可以呀,掛起佢啦」等語句,更在付遇襲後用手遮擋鏡頭,又用電筒照鏡頭,因知悉犯了罪故阻礙拍攝以隱藏身份。

測量師遞索帶 涉非法禁錮

控方亦指控測量師黃逸豪(29歲)在付被綁前走進包圍付的人群,並傳遞索帶,及後他試圖用索帶、身體等物品控制付。控方稱事後黃換了上衣等行為,推論他自知犯了罪遂變裝。

賴、何、及畢被控暴動,另被控非法及惡意傷害付。畢和黃另各被控非法禁錮付,黃亦被控非法集結。他們不認罪。賴另承認襲擊付及阻礙救護隊目執勤兩罪,何另承認12日後在元朗管有彈珠連彈射器、雷射筆等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