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1.11全港「大三罷」,多處出現堵路示威。22歲保安員被指當日蒙面於港島薄扶林道參與堵路,並攜有剪刀、鎅刀及索帶,事後被控阻街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案件昨日開審。當日拘捕被告的警員供稱,被告在現場逃跑時曾跨過馬路中間石壆,但辯方指,被告案發前十字韌帶受傷,難以跑步跳躍,不可能如警員形容般逃跑,直指警員拉錯人。
任職保安員的被告黎進軒(22歲)兩項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11日在薄扶林道及華富道交界的公眾地方,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留下消防專用欄及其他物品,及在薄扶林葵芳花園外管有一把剪刀、一把鎅刀及七條膠帶。
駐守香港仔警署的警員25415張誠顯(圖)昨供稱,與同袍接報到現場處理堵路事件。到場後看到兩名男子和黑衣人正把消防欄杆、垃圾桶等雜物拖出西行線,他大喝一聲後,一眾黑衣人即逃跑,他追截其中一人,其間跑上斜路並跨過路中間石壆,追至薄扶林葵芳花園外才成功截獲該人,並在他的背囊搜出涉案物品。張指該人正是被告,否認拉錯人。
被告自辯時稱,當天早上離開華富邨寓所出門上班,見薄扶林道西行線有警察追截黑衣人,突然其中一名警員跨過路中石壆,衝到其面前將他拘捕。被告透露,案發前兩個月,左膝十字韌帶已完全斷裂,根本無法做出跑步跳躍或急促轉向動作。案件下周二續審。
案件編號:ESCC7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