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9歲無業青年前年透過社交平台訛稱發售黃子華棟篤笑告別作內部認購門票,結果29人受騙,涉款逾16萬元。青年被控詐騙罪,昨在區院開審前突然認罪,求情稱家貧,但懷有音樂夢,犯案是為了賺錢購買音樂器材,惟案情披露他承認將涉款花在吃喝玩樂上,不少事主更是他在街頭賣唱時認識。法官陳廣池昨判刑時則勉勵他用歌唱熱誠貢獻社會,認為他能痛定思痛重新做人,再酌情減兩個月刑期,終判監22個月,叮囑他不要浪費唱歌天賦。
現年22歲被告麥卓賢承認前年3月31日至6月11日期間犯案。辯方求情指被告父母原本經營餐廳,2003年因沙士影響而倒閉,其父患有直腸癌,母親是家中經濟支柱。被告為減輕母親負擔,中六輟學求職,但因學歷低,失業前月薪僅6,000元。雖然他喜歡音樂,但因經濟問題致發展有限,遂愚蠢犯案,擬用騙款買器材。
法官陳廣池判刑指,相信被告確有一定音樂造詣和志向,卻愚蠢到以身試法,斷送大好前途,令父母痛心。部份事主是被告的朋友,被告行為摧毀了朋友的互信及道德期望。陳官直言,由於被告在開審前一刻才認罪,故不會獲得三分之一的全數刑期扣減,參照案例減兩成刑期後,以兩年為判刑起點。
惟陳官認為被告上周剛過22歲生日,相信他能痛定思痛,在家人支持下重新做人,用歌唱熱誠貢獻社會,故再酌情減刑兩個月。
案件編號:DCCC76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