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員涉藏對講機 警忘何處搜獲

關員涉藏對講機 警忘何處搜獲

【本報訊】去年9月13日中秋節,有人聚集在紅磡海韻軒附近,向結婚擺酒的警員「祝賀」贈興。一名海關人員與友人當日駕駛電單車途經海韻軒酒店外,遭警方截查,聲稱在他們身上各搜出一部對講機。涉案關員昨受審,搜查被告的警員承認,完全沒有在書面供詞提及曾撿獲涉案對講機;負責撿取證物的警員則稱,不記得對講機是在現場抑或在警署內撿獲。

書面供詞從未提及

被告為海關人員林熾輝(26歲,圖)否認一項管有無牌無線電發送器具。警員黎穎斌則供稱,當日他上前搜查被告時,於其背囊內搜出涉案對講機、兩個防毒面具、眼罩以及寫有救護員的反光背心等。辯方續指,黎的兩份書面供詞中,完全沒有提及搜到對講機一事,黎同意。辯方續指,黎其實從未在被告身上搜到對講機,黎否認。負責撿取證物的警員何曉培(譯音)供稱,他並不記得是從腰包抑或背包中搜出對講機,亦沒有印象對講機是於現場抑或警署內撿獲。

通訊辦助理電訊督察林良宏供稱,對講機在開機狀態下,接收頻率確實在豁免範圍內;但由於對講機內有多項內置記憶頻道,他不可能全部均有測試。辯方問林,是否不能排除被告持有的對講機可獲豁免牌照。林指在沒有測試記憶頻道的情況下同意此說法,但若其中一條頻道超過條例限制,則不能同意。案件由裁判官鄭念慈審理,11月4日續審。

同案報稱商人的另一被告伍展邦(26歲)被控相同控罪,早前獲控方撤銷控罪,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

案件編號:KCCC7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