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與國安單位監聽六年,查出三名軍情局退役軍人多次前往廣州與大陸國安接觸,有人甚至交出軍情局成員的個人資料。台灣當局日前已約談上述三人和五名證人,全案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方向調查。在台北地檢署期間,全案主要疑犯、軍情局退役上校張超然堅稱清白:「我是台灣第一個特務去大陸的,六四天安門的時候就我一個人在大陸。」但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不予採信,裁定將他羈押禁見。
台灣當局今次查獲的共諜疑犯全為軍情局退役將校,全案關鍵人物是退役上校張超然。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管制,軍情人員退役三年不得前往大陸,惟張待限期一過,即頻繁往返兩岸,大多前往廣州。
台灣國安單位2014年起開始監聽,發現張在台期間,常以微信與大陸國安聯繫,還稱呼對方「大哥」,同時與軍情局老同事、退役上校周天慈共謀。
張周二人2013年至2018年間,先後引薦了數名軍情局退役軍人前往大陸,與大陸國安見面,最高軍階的獲引薦者為軍情局退役少將岳志忠。岳被指涉嫌將軍情局成員個人資料洩露給大陸。據台灣《國家情報工作法》,洩露情報人員資料者,最重可被判監七年。前日深夜,張周岳三人及五名證人陸續被移送北檢複訊。
被帶走期間,張超然情緒激動,否認共諜之指控,還大聲喊冤:「我是國家派去大陸工作,當台灣的特務」、「我是台灣第一個特務去大陸的,六四天安門的時候就我一個人在大陸」、「我去大陸當特務,當台灣的特務!保衞台灣的安全,我是赫赫有名的大特務」。
台北地檢署複訊後認為,張超然涉犯重罪,且有逃亡、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北院法官指出,張超然涉犯違反《國安法》及《國家情報工作法》,嫌疑重大,且有親友在大陸投資,此前多次前往大陸,可見張有能力潛逃,有逃亡之虞,而張的證供,與其餘被告的陳述及監聽內容不一致,有避重就輕、違背常理的情況。法官認定張很可能串通、消滅證據,故裁定羈押禁見,岳周二人則獲批交保外出。
軍情局專責對大陸執行軍事戰略預警情報蒐集、分析,以及敵後滲透及武裝反共,握有相當重要情報,一旦資料或情報人員名單落入大陸手中,可能影響國家安全。中華亞太菁英交流協會秘書長王智盛分析,這次共諜案應該是觀察很久,當局握有相當證據,才決定此時發動,從政治上解讀,也是對大陸的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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