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未投案 李家超諉過反送中運動 罵台無理取鬧 陸委會反斥:情緒性發言

陳同佳未投案 李家超諉過反送中運動 
罵台無理取鬧 陸委會反斥:情緒性發言

【推卸責任】

【本報訊】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穎的母親前日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發公開信,要求香港將疑犯口供及證據交予台灣,而李家超昨回應事件時再置身事外,除將責任推給台灣,斥對方有政治考慮,不應「無理取鬧」,務實批准陳同佳入境,更企圖推卸給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港人,指社會已作選擇,「如果修例唔成功就會係𠵱家咁嘅情況」。台灣陸委會指李家超言論是「情緒性發言」,呼籲港府盡速與台灣商討解決方法,還被害者及其家屬公道。

李家超於出席立會會議回應有關12港人被扣內地的口頭質詢環節後,會見記者談陳同佳案,多名民主派議員於會議廳外狙擊李,要求「釋放12港人」,李更一度與民主黨許智峯對罵。李家超其後折返政府總部再會見傳媒,譴責議員干擾見記者及履行職務。

指無法例准兩地司法互助

對於潘曉穎母親日前的公開信,李聲稱自己及政府一直希望陳接受法律制裁,但現時沒有法律容許港台進行司法協助,批評台方以此作接收通緝犯前提是「製造障礙」及「無理取鬧」,並舉例指2016年荃灣石棺藏屍案中,港台兩方亦曾就遞解及接收疑犯有過警務合作,形容現時只欠台灣批准陳同佳入境的「東風」。

李又反斥台灣具政治考量,指陳的律師已與台方設單一窗口多次聯繫,但未獲回應,李強硬地表示:「要靠台灣先可以打開窗口同大門,鎖匙唔喺我度,窗口唔喺我度,我等緊佢做應做嘅嘢。」促台方改變「你急我唔急」態度。

李家超也不忘將責任推給市民反對修訂,指修例正是打破與台方沒有法律基礎進行司法互助的局限,「去年修例清楚講出,如果修例唔成功就會係𠵱家咁嘅情況」,暗示責任在反對修例市民;但被問到是否指摘示威者,他否認並指社會已自行作出選擇,「我需要不由衷地要接受這個選擇」。

台灣大陸委員會昨晚以書面形式回應李家超,指有關言論是「情緒性發言」,凸顯港方對案件一貫消極、推諉、急欲卸責態度。陸委會強烈要求港方負起應有責任,盡速與台灣商討解決方法,早日還被害者及其家屬公道。台灣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指,李家超的情緒性字眼,無助為受害港人伸張正義,希望港府正視台灣司法互助要求。

民主黨涂謹申認為,兩地政府應一同商討,即使香港政府做不到台方要求,至少也要作討論,指兩地政府兩年前曾就案件進行討論,當時台方已向港方提供相關證據,由於案件較為敏感,辦理港人赴台入境證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或要親自詢問陳同佳更多資料,認為陳同佳應該親自到場辦理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