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航空上周五(16日)一班由陝西西安飛往四川攀枝花的客機,降落時發生安全事故。民航部門三日後公佈初步調查報告,披露當時客機面臨「機毀人亡」風險,機長卻在事發後一小時才向控制塔報告,嚴重違反民航相關安全規定。
民航西南局調查報告指出,涉事客機當時共載99人,包括三名機師、七名機艙服務員及89名乘客。事發後,機腹位置有兩處損傷,輪胎多處受損,同時機場跑道的進場燈光系統與導航監控天線被撞毀、折斷。報告認為,客機在降落時出現「空中外接地的不安全事件」,即客機未在標準跑道上降落,而是與跑道外的地面接觸,造成飛機機身傾斜、撕裂,或起落架設備損壞等嚴重後果。
據指,客機因機場能見度不穩定,在機場上空盤旋近一小時,直至下午2時32分才降落,其間機組沒有報告任何異常情況。機長在客機降落後4分鐘,自行前往跑道檢查24分鐘才返回機上,之後再過26分鐘才向控制塔報告狀況,讓機場場務部門檢查機身及機場受損部份。
資深機師賴先生向內媒表示,這種情況「距離機毀人亡,僅一步之遙」。他判斷機長察覺到落地有異常,才自行到跑道檢查,機組存在遲報、意圖瞞報的情況,絕對不可接受。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