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仔涉拒捕 稱遭防暴踩頭

17歲仔涉拒捕 稱遭防暴踩頭

【本報訊】去年11月11日市民發起「黎明行動」及「大三罷」,有交通警在西灣河用實彈射傷21歲IVE男生。事發前一小時,一名17歲男生在附近康山花園遭警員追截,被指逃跑期間推跌一名年老女街坊,及後拒捕。男生事後被控普通襲擊及抗拒警務人員罪,案件昨開審。

案中警員供稱,被告男生被捕後曾大叫:「手足救我!手足唔好揼低我!」辯方指有防暴警曾踩被告的頭及用警棍打頭四次。

案件由裁判官劉綺雲審理。控罪指17歲梁姓男生在去年11月11日於鰂魚涌康山花園附近襲擊周月雲,及抗拒警員23510尹浩雲。

警:佢嗌「手足唔好揼低我」

尹供稱,案發前一晚7時開始當值,負責筲箕灣一帶巡邏車工作。當日因應網上有人號召上街堵路,故加強巡邏。至翌晨6時許,巡邏車巡經英皇道與康山道交界時,他發現左方有四至六名黑衣男子聚集,包括被告;對方與他有眼神接觸後,立即四散。

尹與同袍下車追截,見孭背囊的被告沿英皇道向北角方向逃跑,跑至第九座時推跌一名婆婆,被告續跑前數秒後亦告仆倒,他趕至按下被告,但被告仍不停掙扎,並大叫:「手足救我!手足唔好揼低我!」

辯方盤問指,被告雖曾與婆婆有碰撞,但無推跌她。被告又曾遭到場防暴警員踩頭及用警棍打頭四次,導致頭部有血腫。尹否認有襲擊事件,稱沒看到被告「爆缸」流血。案件12月14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7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