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弟戀性虐案】
【本報訊】大學一級榮譽畢業、從未拍拖的單身漢,透過極速約會活動,結識年長6歲的保險女經紀,兩人旋即成為情侶,更到談婚論嫁階段。惟女方多次虐待男友,包括以風筒熱風吹男友陰莖至起水泡,及後出手搣走陰莖上結痂皮膚,復以滾水淋向他的大腿等。女經紀早前被裁定四項蓄意傷人罪名成立,辯方昨求情指,案情輕微有如家暴,卻已令被告喪失工作和收入,更要賣樓應付訟費;被告現已深明進行性虐戀(SM)前要先徵得性伴同意,望獲輕判。暫委法官張天雁押後至下月2日判刑。
39歲女被告麥凱晴(又名麥嘉雯)繼續還柙候判。辯方求情指,報告顯示被告沒心理或精神問題,但建議就壓力處理及風險管理跟進輔導。報告並提及進行任何形式的SM均屬高風險行為,必先獲得性伴的同意,尊重對方意願;辯方稱,被告現已深明此道理。
大狀又指被告因本案今年7月遭解僱,失工作和收入,更要賣樓應付訟費和彌補損失,今後亦難再在金融或銀行業立足。事件曝光後,她相片公諸於世,令她承受巨大壓力。辯方續指案件輕微如家暴,被告犯案無預謀,事主傷勢也不算嚴重,沒有永久傷殘。
案發時30歲的X審訊時承認,與被告有性虐習慣,惟因害怕被告施襲才就範。被告不想懷孕,又不想X用避孕套,他因深愛被告應要求而結紮絕育。X事發後陰莖及大腿二級燙傷,陰莖有破裂水泡,頭皮和胸腹多處裂傷。被告疑又嫌X做愛太快完事,狠咬X上半身至流血,又將他撼頭埋牆甚至鉸剪插心口。
案件編號:DCCC1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