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港鐵站長案】
【本報訊】去年9月市民包圍寶琳港鐵站,要求交代8.31封站。其間有休班港鐵站長被包圍質問,警方拘捕兩名青年,控以參與非法集結罪。兩青年昨被裁定罪成,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兩人遷怒站長,案發時用面巾遮面逃避責任,須判阻嚇刑罰,將兩人還柙至下月6日判刑。徐官裁決時同時批評案中處理證物的警員做法兒戲,只顧方便自己做事,令證物房形同虛設,拒絕接納相關證物檢驗報告。
首被告為公開大學學生何梓聰(23歲)和次被告銷售員鍾展鴻(24歲),兩人原被控去年9月4日在寶琳站內襲擊站長李建宏,後改控參與非法集結。徐官指案中兩名證物警員撿取被告和事主衣物拍攝後,自行保管至14天後才交到證物房,只顧方便自己做事,忽略應盡快將證物交到證物房的要求,做事不分輕重,不接納證物鏈的完整性和相關檢驗報告。
但徐官對比呈堂多段新聞片段和被告的外形及衣着特徵後,認定片段中有份包圍、質問和推撞站長的兩名男子,是兩名被告,裁定二人罪成並還柙。辯方求情指,何曾指珍惜香港赤化下僅餘的民主自由,願意為民主自由而犧牲。鍾犯案則因一時衝動,蒙面是怕被起底。他打算進修法律學士,日後任律師協助他人。
案件編號:KTCC166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