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眼沙展認手指「少少向下屈」

插眼沙展認手指「少少向下屈」

【新城市咬斷指案】

【本報訊】港大畢業生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衝突中涉咬斷偵緝警長梁啟業的手指,否認蓄意傷人等罪昨續審。影片顯示梁被咬時,右手食指及中指屈曲,當中食指置於被告眼眶,辯方指當時梁的兩指向下按壓。梁起初稱影像模糊,無法確定;惟重播影片後,終同意兩指「應該有少少向下屈曲」,但不同意有按壓。

否認有按壓 與前日供詞矛盾

梁啟業供稱,當時他使用了「基本武力」嘗試制服被告杜啟華(24歲),但相關武力並不足夠,因為若使用了「足夠武力」,相信已成功制服並拘捕對方。

辯方指出,梁將右手移向被告臉部,目的是進一步用壓點控制方式制服被告,藉着使對方劇痛而控制其頭部;梁同意,但稱他未找到控制部位便遭被告咬住,故即時縮手。辯方質疑,梁被咬時被告的頭部從右轉向左,是因梁抽手掙脫所致。梁稱不確定,但同意他抽手後,被告的首個動作是用手掩臉。辯方指被告其實在掩眼,梁稱不知道。

梁稱眼眶不是施行壓點控制的可行部位,而他將手放在被告臉上,是為了尋找位置托起被告鼻底,而非施力壓臉。雖然影片見到他的食指及中指微微屈曲,但他從沒用力按壓被告的臉。惟梁前日供稱,他在被告臉上尋找壓點的部位時,手指施加了「正常力度」,且不會比標準按壓力度相差太遠。

為梁接駁斷指的威院骨科副顧問醫生麥柱基供稱,梁的右手無名指鄰近遠端指骨完全斷裂,斷指長度短於一厘米,斷指傷口不整齊,並出現粉碎性骨折,而斷裂處並非關節位,亦沒有扯出血管、神經線或筋腱。麥指特徵與遭硬物壓斷情況脗合,被切斷或扯斷機會微,相信傷勢由鈍器造成,例如大牙咬傷。他透露手術歷時四小時,斷指接駁後的血流良好,「第一次接駁就通咗」,梁去年7月29日出院。

控罪指,被告當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擾亂公眾秩序、蓄意傷害梁啟業、襲擊警員葉卓軒,及對高級警司梁子健加以嚴重傷害。下周一續審。

另外,警察公共關係科前日在區院位處的政府大樓停車場禁區拉起封鎖線妨礙採訪,其間護送警員及控方專家等證人乘車離開,惹記者不滿。警方昨沒再沒拉起封鎖線,但仍有公共關係科警員駐守。

案件編號:DCCC7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