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鞋文員被控踢防暴 當庭釋放

甩鞋文員被控踢防暴 當庭釋放

【本報訊】去年理工大學遭警方圍攻期間,多區有市民響應「十八區開花」的網上號召,上街聲援理大校園內示威者。其中在天水圍,防暴警飛撲追捕涉犯蒙面法男子,惟失手墮地,混亂間疑遭多人狂踢。防暴警稱受襲時抱緊其中一人的腳,抓脫對方右鞋,事後一名甩鞋男文員被控襲警罪。案件昨裁決,裁判官指細看片段後確認被告的鞋是自行飛脫,不確定防暴警捉到的腳屬被告,在旁警員亦看不到被告有踢中事主,裁定被告無罪當庭釋放。

官指沙展記憶或偏差

被告郭頌濂(30歲)否認去年11月17日晚在樂湖花園外行人路犯案。遇襲警長唐家裕早前供稱,截查目標突然轉身,令飛撲的他落空趴在路面,隨即有十多人圍着他踢,混亂間他捉住一隻腳,抓甩腳上一隻鞋。他當晚在現場撿獲兩隻鞋。

裁判官梁雅忻昨裁決指,唐飛撲墮地後視野十分有限,唐亦如實承認看不到自己抱住的腳及抓甩的鞋屬於誰,他第一眼看見被告時,被告已坐在地上、開始被制服。唐的同袍則稱,看見被告向唐的方向踢了兩腳,但看不到有否實際踢到唐。梁官指當晚案發過程非常混亂,涉案歷時少於一秒,看片後見到被告的右鞋是飛脫,左鞋完好在腳上,對唐捉實的腳是否屬被告存疑。她強調三名警員作供誠實,但舉證標準非常高,唐的記憶亦可能有偏差。

案件編號:TMCC22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