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馬會主任收客3,600元利是

廉署控馬會主任收客3,600元利是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馬會前兼職分行主任,控告他從一名客戶收取九封「利是」共約3,600元,以向對方提供服務。馬會早前將貪污投訴轉介廉署,並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本周五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涉九次收款

被告為58歲梁偉雄,被控九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他案發時受聘馬會任兼職分行主任,獲派荃灣一間場外投注處,負責督促組員向客戶提供服務、處理客戶查詢及協助客戶使用投注設施。

其中八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中至2018年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先後八次從一名客戶接受每封約200元「利是」,作為在上述馬會場外投注處,向對方提供有關投注活動的客戶服務的誘因或報酬。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2月農曆新年期間一個場合,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以相同目的從上述客戶接受一封約2,000元「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