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法界被中聯辦點名要整治,建制派攻擊不絕,發動對多名司法人員作出投訴,就連有現任上訴庭法官獲薦升任終院常任法官也遭質疑資格及是否涉利益衝突。繼裁判官何俊堯調任暫委副司法常務官後,同樣遭藍絲批鬥的裁判官林子勤,下月2日將平調往淫褻物品審裁處,短期內不再審理刑事案件。有法律界人士指,難推測司法機構此舉是「罰」抑或「保」,但可趁機讓他暫離崗位避風頭「過冷河」。
有不願具名的大律師坦言,司法機構對裁判官調職,一般官方說法會指是不時調動,好讓裁判官處理不同類型案件,吸收經驗。但行內人都明白,司法機構有時會因裁判官的表現而作出相關安排。林官問題不在於此,處理抗爭案有理可據,並不需刻意調職。
另有大狀指,不理解今次調職原因,但林官作為裁判官,絕對有權就庭上證人包括警方人員口供的可信性作評論,一般未受法律訓練人士對其作針對性批評實屬不必要。該大狀表示,平調往淫審處未必屬壞事,因一般不會逗留太長時間,大約半年便調回裁判法院審案,加上該處工作清閒,可作「過冷河」。有大律師讚林官為人剛強正直,審案「執得好正」。
司法機構回應指,林官的調動是因應正常運作作出,西九龍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可因應運作需要,安排出任淫褻物品審裁處主審裁判官的裁判官審理部份裁判法院的審訊。
另外,《東方日報》及《星島日報》報道指一名上訴庭法官獲薦任終院常任法官候選人之一,並引述法律界人士批評及質疑,有大律師向本報稱,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決定非由擔任主席的法官馬道立一人說了算,不存在隻手遮天、影響司法機構公信力的情況。大狀坦言在現時「咁紛亂嘅年代」,當然最好任何事都以公開透明方法處理,但他以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及葛珮帆早前「拎住啲無名無姓、未經證實嘅嘢」肆意對司法機構及馬官作批評,即使涉事法官現身解釋,「佢哋係咪就咁就算呢?係唔會嘅。」
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時除了強調任命有既定機制外,亦提及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條例》(第92章),委員會任何委員或其他人如未經行政長官許可,向任何未獲授權的人發佈或披露他在根據該條例或與該條例有關的執行職責的過程中所知悉的任何文件、通訊或資料的內容或部份內容,即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