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林卓廷案 官令何君堯補交答辯

誹謗林卓廷案 官令何君堯補交答辯

【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去年入稟控告建制派議員何君堯,指何在網上指控他在7.21事件當日帶領黑衣人生事,構成誹謗。林卓廷指何的答辯內容欠缺若干詳情,追問七個月仍無答案,例如未有說明涉案言論哪部份屬於事實,哪部份是評論,要求法庭下令何交代。高院聆案官昨開庭聽取陳詞後,認為何的答辯欠缺必要詳情,指示何提交進一步詳情,並須向林支付訟費。

林卓廷昨到庭旁聽,散庭後表示「小勝一仗」,促何君堯盡快提交證據支持其言論。林透露希望案件交由陪審團審理。

林的代表律師庭上陳詞指,何君堯的答辯有基本問題,例如有段落指涉案言論全是事實,另有段落卻稱是合理評論,未有分清楚兩種抗辯理據。林要求解釋言論含意,何只把語句繙譯成英文,亦未有提供證據支持言論屬事實或合理。

追問七個月不獲覆

此外,何君堯指林卓廷被拍到與黑衣示威者出現在元朗和其他示威地點,林要求提供拍攝日期、時間和地點,否則難以回應。林一方表示,今年3月已去信要求何澄清答辯內容,惟一直得不到答案,要求法庭下令何若不提交抗辯,便禁止何提交。

何的代表律師表示已經回答林,也有解釋言論含意;林若不滿意,可申請另一種命令索取更多詳情,甚至直接剔除抗辯書。聆案官萬可宜同意林一方說法,認為何的答辯欠缺必要詳情,令林無法了解辯方案情。

不過,聆案官沒採納林一方草擬的有條件命令,最終指示林再次呈交索取詳情的文件,何收到後14日內須提交有關詳情,否則林可申請禁止何再提交。

案件編號:HCA21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