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誘下認樓下自瀆 警二代罪脫

利誘下認樓下自瀆 警二代罪脫

【本報訊】家住荔景紀律部隊宿舍的「警二代」大學生,涉於今年3月在寓所樓下遊樂場自瀆,有菲傭目擊通知友人和僱主後報警。警方翌日凌晨拘捕涉案學生,控以在公眾地方猥褻行為罪。他不認罪,出庭自辯時指有便衣警向他稱「大家都係自己人,我一定會幫你」,錄口供時更說「我識你爸爸,你寫屙尿就冇問題㗎啦」,令他相信警員。裁判官昨裁定男生在利誘下招認,其警誡供詞不能呈堂,加上警方沒安排菲傭認人,最終判他罪名不成立。

官拒接納警誡供詞

被告陳卓峯(25歲,圖)被控於今年3月7日在荔景紀律部隊宿舍P2層遊樂場內猥褻暴露陰莖。裁判官劉淑嫻裁決時稱,警方確曾以簽保守行為作餌,引誘被告招認,加上警員用作記錄被告補錄警誡供詞的筆記簿內,顯示被告只曾在聲明一欄簽名,懷疑警員沒向被告展示筆記簿的全部內容,故拒絕接納警誡供詞。

劉官續指警方沒安排稱目擊被告自瀆的菲傭認人;雖菲傭在庭上認出被告,但法庭不能給予任何比重。案發屋苑的閉路電視在事發時曾拍到一名與被告身形相似的男子前往平台方向,但不肯定男子是被告。劉官強調,被告作出招認,確自招嫌疑,但最終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早前自辯稱去年3月8日凌晨與朋友在寓所下的平台玩手機,突然有便衣趨前稱他涉及自瀆罪案。被帶走期間有警員說「大家都係自己人,我一定幫你」,又說「正常一定要戴手銬,見係你,唔使啦」。在警署有警員着他依照指定內容抄口供,其後被告收到督察來電,稱可以簽保守行為,遂到警署補錄口供。

案件編號:WKCC17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