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中小學在新學年強推漢語教學,觸發當地大規模示威遊行後,當地政府開始全面收緊控制,近日更企圖封殺消息外傳。內蒙多地公安部門前日發佈「關於加強微信群管理的通告」,要求微信群主必須嚴格履行群主管理責任,並指群內成員不得轉發未經證實消息、散佈謠言等違法訊息,公安機關在追究有關發佈人的法律責任時,還會嚴肅追究群主的法律責任。不過,《南方都市報》質疑有關規定,指不符合內地有關法規。
《南都》表示,有關通告要求與2017年公佈的《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簡稱《規定》)略有不同。《規定》第九條規定,互聯網群組建立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但根據內地法律,群主只有在群內違法訊息造成嚴重的危害後果並且自己有故意或者過失的情況下,才會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檢察日報》在2017年的一篇報道中稱:「有人將『誰建群誰負責』理解為『一旦群成員違規,就要追究群主法律責任』,這是對《管理規定》的錯誤理解」。暫時未見內蒙當局作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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