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再錄口供 周:去年廣告怎犯今年國安法?

警再錄口供 
周:去年廣告怎犯今年國安法?

【本報訊】上月警方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或串謀欺詐罪,拘捕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十人,各人其後獲准保釋,昨日再返警署報到亦准續保。周庭昨到達警署後臨時被要求再錄一份口供,事後未透露口供內容,但提及上月被捕當日錄口供時,警方展示一份去年在日本《日經新聞》刊登的反送中廣告,質疑警方以去年的報章廣告作為指控她違反今年才訂立的國安法的證據,做法荒謬。

昨午3時,周庭到達大埔警署報到,被告知要再錄一次口供。她稱因警方事前未有通知,因此要再通知律師由九龍趕來,錄口供歷時45分鐘,警方未正式落案提控,讓她繼續保釋,延至傍晚才能離開。

扣逾六小時 黎智英續保

她稱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透露口供內容,但提到上月10日被捕時,警方錄口供時曾展示一份去年在日本《日經新聞》刊登的廣告,她質疑「究竟2019年嘅廣告,有乜部份違反咗2020年先生效嘅國安法呢?如果呢份2019年嘅廣告真係成為周庭違反2020年國安法嘅證據,相信大家都見到有好多荒謬嘅地方」。

周庭表示,警方曾搜查《日經新聞》在香港的辦公室,顯示港版國安法不但影響本地傳媒,更對在香港採訪的外國媒體造成威脅,變成政府打壓傳媒的政治工具。至於下次報到日期是12月2日,她坦言心情複雜,因為12月3日是其24歲生日,而之前一日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就警總一案上庭,「當日(12月2日)能唔能夠安全出到嚟,定係即時被起訴還押係未知之數」,最希望可以平安續保,翌日在家過生日。

黎智英昨到警署後被扣逾六小時才獲釋;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亦准續保,被問及被捕至今心情,他只說:「平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