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反修例運動至今,多達662人被控暴動罪。香港大律師公會透露收到三宗會員投訴,全部均被法援署以經驗不足、或處理區域法院案件不足夠等為理由,拒絕有關律師繼續代表暴動罪案件的被告。公會月初已去信法援署署長,要求署方重視大律師與被告之間已建立的互信關係。
《明報》引述法援署數字顯示,截至本月12日,接獲463宗與反修例運動相關的刑事法援申請,已批出359宗申請,當中326人獲分配親自提名的大律師,但33人提名遭拒絕,最終要委聘其他大律師。
香港大律師公會法律援助改革委員會主席譚俊傑透露,公會收到三宗會員投訴,相關大律師一直跟進被告的案件,但法援署以律師經驗不足,或處理區域法院案件不足夠等為理由,拒絕有關律師繼續代表暴動罪案件的被告,「律師一直跟緊單案件,但法援署以佢哋經驗不足、或區域法院做嘅案件唔夠,甚至有啲冇畀原因,拒絕委派佢哋代表被告,要求委派其他大律師或律師畀被告人。」
譚指出,本港過去有一段長時間沒有暴動罪的被告人,「90年代有堆越南船民被告暴動,之後到2016年魚蛋革命,呢段長時間都冇告暴動,如果你話一定要有啲相關嘅經驗,其實係難有相關經驗,因為根本(長時間)冇告呢條罪。」他認為法援署可更着重大律師與被告之間建立的互信關係,「呢啲係一啲比較敏感嘅案件,所以被告未必咁容易同律師或大律師建立互信關係……而單案件佢已經做開,佢睇咗嗰啲文件。」
譚俊傑認為法援署應將大律師其他刑事案件的經驗同時列為考慮因素,「因為我哋收到啲例子,法援署有派其他區域法院刑事案件畀相關律師,反而冇派呢單(暴動)。」
有代表暴動案被告的大律師表示,其當事人由被捕、保釋至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前,「我一直都跟住單case(案件),控方提供啲片全部都睇晒,我個當事人雖然已經向法援署要求繼續委聘我作為代表律師,但都係被拒絕,理由係經驗不足。」
該名大律師指出,法援拒絕部份暴動案被告委聘所屬律師,令被告感到十分徬徨。他以病人看醫生作比喻,「你睇開一個醫生,佢一直都醫緊你,就嚟做手術,但突然間話要轉醫生」,法援署未有考慮被告人的想法,「法援署點解要做到咁絕,令到當事人冇咗依靠、信心?法援到底係幫人,定幫你想幫嘅人呢?」
法援署回覆,截至8月12日,在與反修例運動有關的刑事法援申請中,法援署委聘大律師代表受助人的總數為359次,當中326次獲委聘的大律師屬受助人提名的大律師。 法援署曾在約30宗與反修例運動有關的刑事法援申請中,拒絕受助人提名大律師的要求,並最終委聘不屬受助人提名的大律師。
法援署承認,曾基於不同原因拒絕個別反修例運動刑事案件受助人提名的大律師,包括有關大律師接辦刑事法援案件的數目已超越上限、累積收取的刑事法援費用已超越上限、過往的工作表現欠佳、未能符合處理區域法院刑事訴訟的經驗要求,以及時間未能與已接辦的其他案件配合等。受助人可按其意願提名《名冊》上其他符合準則的大律師為其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