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委任成員 原意推動公義

主教委任成員 原意推動公義

【話你知】天主教正義和平會源起於1965年梵蒂岡會議《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中的一節:「鑑於大部份人類,尚為無窮的災難所困擾,並為在各地促進正義及基督對貧困者的慈愛,認為成立一個專為激發普世信友,促進貧困國家的發展,並推行社會正義的世界性公教機構,是頗為適時的措舉。」

1967年,時任教宗保祿六世公佈成立宗座正義和平委員會,而香港教區也在1977年正式成立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目前委員會由9至18位教友組成,全部經主教委任。委員會的工作既代表教區,也要向教區負責。委員會的宗旨包括促進人類間基本平等的全面了解和更大認同;根據福音及教會的訓誨,鼓勵教友遵守、保護和發揚人權;實踐社會訓導,改善人類生活質素;與其他傳統及信仰人士合作,發揚社會正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