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巡查促糾正 迷你倉控越權敗訴

消防巡查促糾正 迷你倉控越權敗訴

【本報訊】2016年牛頭角迷你倉奪命四級大火後,消防處巡查全港迷你倉是否符合安全規定。連鎖經營的「蘋果迷你倉」被指有分店佈局不符規定,遭處方要求糾正兼被檢控,早前向高等法院(圖)提請司法覆核,質疑處方越權及歧視業界,昨被駁回申請兼輸訟費。法官指消防處相關指引並非硬性規定迷你倉如何解決防火問題,而處方亦有權處理建築物防火事宜,認為申請方對處方職責的詮釋荒謬。

申請方U Storage Group Limited指,消防處要求他們糾正的防火問題中,救援窗口和逃生路徑等範疇應由屋宇署監管,質疑消防做法越權。

官斥申請方說法荒謬

法官陳嘉信在判詞指,消防處指引只是提出迷你倉業界須關注和消除甚麼類型火警危險,並非行為守則或政策等硬性規定。消防處及屋宇署從不同範疇確保防火安全,角色互補,消防職責並非如申請方所稱,只處理消防設施等非建築物的防火事宜。法官質疑若消防處依照申請方說法行事,會無法及時要求建築物消除火警危險,認為申請方對處方職責的詮釋荒謬。

判詞謂,迷你倉及其他儲存櫃用家以至消防員,都會受新消防措施影響,相關措施不是只針對迷你倉業界。截至今年3月,有163間迷你倉已按新措施糾正防火問題,當中79間屬新開,可見新措施沒阻嚇投資者加入迷你倉市場,遑論歧視業界。法官表示,迷你倉防火問題至牛頭角大火後才被揭發,應盡快處理。本案答辯人為消防處長,屋宇署長是有利害關係一方。

案件編號:HCAL4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