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有N種,簡單分類,第一種叫實錄,《明實錄》、《清實錄》是也,乃當任皇帝下令記錄前任事件簿,可是《明實錄》第一本《太祖實錄》,在明太宗永樂年代,基於私人名譽所需下,已經反覆刪改,一改再改。
第二種叫正史,《二十四史》也,乃下一朝代史官為上一朝代修史,為皇家權威着想,所動手腳可想而知。
第三種,真人口述歷史,近代唐德剛做得最多,親身訪問歷史人物,出版過《李宗仁回憶錄》、《胡適口述自傳》,旨在記錄「正史」記不到的具體生活細節與個人感受,簡單一句,就是具人性,有血有肉的實錄。可是,李宗仁會不會下意識對蔣介石舔鹽加醋呢?當然,唐先生也不是笨蛋,會分辨真偽,可他本人也有憎惡。正如今天憑口述,你是什麼人就想相信什麼。
第四種,野史雜談回憶錄,其實跟口述歷史沒太大分別,民間口耳相傳,為正史補漏,也有出於私人原因而偽造奇談,越講越生猛,真的一樣。我媽就問過我血滴子會飛來飛去是否真有其實,問得我口啞啞,當時沒圖沒片沒真相。到現在什麼都有了,真相似乎也不只得一個。一個王亭之,拍了一段五分鐘片段,自述蘋果初創時的獨家秘辛,錯漏百出,也有名家文人樂得按讚轉發。
第五種,不如叫教科書吧。攤開中港臺教科書,同一件事同一個人,就有不同版本不同說法,只不過三十年前的事,今天香港教科書六四天安門事件已經消失了。
歷史的本質就是偏見,無所謂正見。但,歷史真的只能為當權者所寫?今天警方已獨自演變為一個暴力政權,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發生的事,能夠由警方記者會口述,就能扭曲真相?好在現在人人更奮於拍片,長達一小時的片段,你剪輯過,也有人挺身而出向媒體親身揭發,不會就此成為不同派別人士互相毆鬥事件。今天的新聞就是明日的歷史?光是記者會上那位警司所說「勢均力敵」,翌日又給他上司修改,我們不要形容詞,要事實。他們想得太美了,警方有沒有偏袒、善待、放任白衣人,都歷歷在目,每個人都兼職記者,我們每個人都有份書寫歷史。
我在《六月飛霜》歌詞寫過:「人人一把口一百種真相,誰說得漂亮。」現在要正式定義「漂亮」,不靠權位高低,不靠語言藝術,是看誰說得有理有據,不偏頗不帶個人偏見,光明正大謂之「漂亮」。撐警人士會瘋狂轉發「警謊」,不敢苟同的人,就理性地書寫記錄,狂而不瘋癲地轉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