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實施 銀行需配合警方

國安法實施 銀行需配合警方

【本報訊】因應《港區國安法》實施,執法過程與銀行合規操作可能潛在問題,金管局前日聯同警方與銀行界高層舉行交流會。

金管局應制訂指引

消息透露,會面內容其一重點,提及《國安法》生效後賦予作為執法機關的警務處更大權力,在特殊情況下作出搜查、或要求銀行凍結以至充公涉嫌干犯法例人士的戶口資產等行動時,警方毋須事先持有法庭有關頒令,銀行需按警方要求相應配合。

據悉,警方亦在交流會指出,現時銀行針對涉嫌洗黑及有組織刑事罪行等行為,而對戶口進行的查察及滙報職責,同時適用於懷疑抵觸國安法相關人士個案上。警方亦促請銀行界注意,在執法過程中,銀行應以「夥伴」角色與警方保持高度合作,若有任何操作上疑問,應致電警方就《國安法》設立的相關熱線,盡快釐清。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金管局應就銀行如被執法部門要求,就涉嫌牴觸《國安法》人士戶口凍結資產,應如何處理制訂指引,以確保各行做法統一及不會對客戶造成不公平情況。

金管局發言人前日回覆說,應銀行公會要求,該局安排銀公成員行與警務處舉行會議,此舉有助加深業界對新法例理解,雙方日後將繼續保持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