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本月10日大肆搜查蘋果日報大樓,引起國際迴響,原來同日警方亦曾派出三名警員持法庭手令到《日本經濟新聞》在香港的辦公室搜查。法新社報道引述消息指,行動疑與一年前以香港眾志名義刊登在該報的一則呼籲國際社會支持香港民主活動的廣告有關。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主席林朗彥對事件感費解,批評警方是想透過行動恫嚇港人不敢登報。
法新社報道,本月10日,即警方搜查蘋果日報大樓當日,有三名警員持法庭手令闖入《日經》辦公室調查。報道引述消息稱,警方調查的原因,是基於一年前《日經》曾刊登一則以香港眾志名義呼籲國際支持反送中運動的廣告,該廣告以眾籌形式刊登。除《日經》外,該廣告亦於日本等世界各地報章刊登。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主席林朗彥指出,國安法列明沒有追溯期,對警方到《日經》辦公室調查一年前的登報事件感到費解。他說,香港眾志不涉登報款項,有關款項亦未經過眾志戶口,當時報社要求要有組織名義才能刊登廣告,於是用了香港眾志名義,「好多報社都要對口單位,可能未必接受個人,所以我哋都係掛名」。
林朗彥續稱,警方至今未向他查問登報事件,但有心理準備或被捕,「至於我嚟講,其實都冇得擔心咁多,但係我唔認為佢會成功將我入罪」。他分析稱,國安法實施後或更少人敢登報要求關注香港,「佢攞唔出證據,但不斷透露同呢啲事件,同登報有關,其實無形中法庭未處理,就變成社會上有阻嚇」。
記者向《日經》東京辦公室查詢相關搜查行動時,《日經》公關僅回覆說:「感謝查詢,但不作評論。」法新社引述一名曾參與國安法案件的律師指出,警方是想透過調查對象在國安法生效前的活動,去尋找他們的人脈關係,同時可利用這些本身不能追溯的行為,作為呈堂的「背景資料」。
警方則聲稱沒有搜查《日經》香港辦公室,但承認曾在今年8月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為偵查一宗「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案件,向該報社執行一份由原訟法庭發出的提交物料令,當中不涉及任何新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