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聯合醫院急症室發限聚告票

警聯合醫院急症室發限聚告票

【本報訊】網傳有市民本月9日到聯合醫院求醫時,被警方在急症室內控告違反限聚令,發出罰款告票。網媒立場新聞綜合三個獨立消息指,涉事的市民原先正擺街站,後來被警員指違反限聚令,一名女子其後報稱不適送院,尾隨的警員抵急症室後「補發」告票。

市民疑擺街站遭點相

由告票的相片可見,發告票的日期為8月9日下午6時許,地點為「聯合醫院急症室13號病床」。

另一網媒高登討論區接獲疑為事主的報料,該市民自稱被警察「點相」,在現場「避過599G一劫」,及後身體不適哮喘發作到醫院求醫,但被尾隨的警察控以599G罰款。該市民表示一定會抗辯到底,質疑香港政府是否「等錢用」,就算在醫院範圍也濫告,批評可能有一日警察會進入市民家中開告票。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何婉霞昨日在記者會證實,病人是警方陪同到醫院急症室求醫。警方亦承認事件,稱當日下午約4時巡經港鐵觀塘站A出口,發現有團體擺放街站,警員向在場聚集的人士發出口頭警告後離開,但下午約5時半再發現有四男一女仍在上址街站聚集,故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其中一名女子當時聲稱身體不適,警方將其送院,並於院內發定額罰款通知書。

不過,警方稱有關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應以實際案發時間及地點作檢控,警員已通知相關檢控單位跟進,如市民有投訴,可與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聯絡。大律師何旳匡指出,相關告票應寫上事主違反限聚令的事發地點,否則屬技術上錯誤,需撤回該張告票後重新再發一張,如事主最終不按繳款通知書繳款,上庭抗辯時可質疑警方誠信及對方是否如實目睹其違反限聚令過程,亦有可能由警方主動通知事主撤回有關票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