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賊難分 - 高慧然

兵賊難分 - 高慧然

兩個16歲少年在旺角行街,被兩男一女三個自稱警務人員的成年人截停,要求檢查他們的財物,其間三男女盜走兩人各一部約值港幣10000元的手機,在襲擊其中一名少年後迅速逃逸。少年追截不果,去警局報案。案件列作冒充警務人員、盜竊及普通襲擊。

這種奇案,在昔日香港,絕對不可能發生。因為根據《警察通例》第20-14(2)條,便衣人員「不論是否當值,在與巿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一概必須表明身份及出示委任證。街頭截查巿民,便衣警必須主動出示委任證。若無委任證,巿民當然應該拒絕被查。

但是,兩個少年敢拒絕嗎?不敢。7月24日晚,香港警察在其fb專頁發放一段影片,引用《警察通例》,辯稱警員並非必須在行動期間展示委任證。在這種刻意誤導之下,香港人敢質疑警員身份,敢不配合嗎?

事實是,根據《警察通例》第20-14條第4段,當巿民要求警察出示委任證時,軍裝警員(而非便裝)必須立即出示委任證,除非(a)情況不容許﹔或(b)出示委任證會影響警隊行動及/或危及有關人員安全﹔或(c)要求不合理。所以警察在fb專頁發放的片段,刻意掩飾反送中運動以來警察的違例行為,為他們拒絕出示委任證的荒謬行為狡辯。並且,把亞洲最安全的城巿香港,變成兵賊難分的第三世界。

當警察可以穿便服行使警權而拒絕出示委任證,兵做賊或賊冒警的案件將不停在香港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