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變被告 - 林夕

原告變被告 - 林夕

法院上的正義女神像會矇着眼睛,是要做到不偏不倚,不看誰是誰,代表法治精神,獨立也中立於一切。右手拿着天秤衡量公道,左手則持劍衛道。

當今香港的正義女神,似乎已給律政司長親手解開了矇眼布,看誰是誰,才有權審判誰是誰非。再下去,看來要勞煩律政司長爬上神像,廢掉雙臂,不然,就在背後操控天秤,然後像戰狼般對特定對象亮劍,不是自己人,就一律砍殺。鄭若驊已經高攀到事業生涯最高峰,在律政風雲中,這雙翻雲覆雨手,一定做到。

在一個人擠人的晚上,一個大意而小心的司機,開車衝上人行道,見人撞人;一個倒楣的議員,把這危險駕駛人士告上法庭。結果,撞傷人的不用上庭,提出私人刑事檢控的反而要收律師信,被追討訟費。

路見不平的一個不小心要賠償八萬二千大元;不小心就撞傷三個人,其中一人斷掉雙腿的,擁有不上庭受審的自由,因為提出控訴的,不是別人,而是許智峯,一個失去維持公義自由的尊貴立法會議員。

正義女神成為被操控的提線木偶,劍指不受政府歡迎人士,天不開眼,女神像卻睜開眼,看見許智峯是警方眼中釘,那天秤開始呃秤,替警方出一口氣的,可以秤先啲。

原告變被告,鄭若驊專業果然是仲裁調解,沒事的,沒事的,撞傷人而已,一切好辦。想當年,首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對胡仙女士網開一面,理由是一旦被控,會增加大量失業人士。有錢人要坐牢的話,原來會因為旗下員工失業而免罪,那麼,黎智英也是有錢人,壹傳媒員工,想必比當時星島日報要多,鄭若驊連理由都免提,要不要考慮效法前輩,伸手阻撓黎智英上庭受審,免得為香港失業率再上層樓。

矇眼正義女神像原型來自希臘神話的朱斯提提亞(Justitia),不過,這可能也是misinformation。由台灣法律界人士考據,中古時代羅馬帝教廷掌權,視這類神話人物為異端神祇,因此要矇着眼睛,變成瞎子,讓她見不得光。這就對了,香港現在也是邪教當道,正義女神冇眼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