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廚師堵理大橋 警睇片揭認錯人 遇襲警承認或遭同僚撞倒

控廚師堵理大橋 警睇片揭認錯人 
遇襲警承認或遭同僚撞倒

【本報訊】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大三罷」當天,多區出現反修例示威及堵路,其中25歲廚師被指於理工大學通往紅磡天橋上以圍欄堵路,遭警察追捕,事後被控阻街、襲警及刑毀三罪,惟警方於案件開審前,從閉路電視片段發現在天橋上堵路者另有其人;案中聲稱遇襲的高級警員指因被告不斷掙扎故用警棍打了被告兩下,但片段卻A拍到他擊打了多下,他在盤問下亦承認可能混亂間被同僚而非被告撞倒,毀壞的眼鏡亦有機會是被其他人踩爛。

控方上周五向法庭申請修改控罪,指負責本案的調查隊本月收到涉案的理大校園閉路電視片段,翻查後發現不足以就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舉證,但有足夠證據檢控非法集結罪名。控方決定改控非法集結罪,獲裁判官葉啓亮批准。

被告劉禮彥(25歲)昨承認非法集結罪,但他否認襲警及刑事毀壞罪,指他同日於理大的平台上襲擊高級警員A及損毀其眼鏡。A獲准匿名。

指棍打被告多下「最低武力」

非法集結的案情指,案發日早上7時14分,理工大學的閉路電視拍攝到身穿黑衣戴灰手套的被告,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在理大行人天橋非法集結並封鎖天橋。當中有人以塑膠圍欄阻塞天橋通道,另有人包括被告則將圍欄從行人天橋扔下到海底隧道,情況被閉路電視拍下。

現已晉升為警長的A供稱,當時駐守紅磡特遣隊,案發日早上在現場看見穿黑衣的男子,在天橋近理大入口位置擺放兩個膠圍欄阻路。他追上前表露身份,並從後緊箍欲逃走的被告。A指被告掙扎期間,他的防暴頭盔和眼鏡飛脫,被告並以頭向後撼他,令他右眼角疼痛及有眩暈感;最後在同僚協助下,成功制服被告。其間他因被告掙扎,曾用警棍擊打被告兩下。A事後驗傷,右邊眼角有擦損和微腫,手亦有傷。

不過,A事後翻看理大閉路電視片段時,卻發現在天橋擺放圍欄的並非被告。惟他堅持拘捕被告時,真誠相信被告就是那個堵路的人。

辯方在庭上播片,指片段拍到A不只擊打被告兩下,而是最少三至四下, A看片後指制服被告期間情況混亂,承認實際擊打最少三至四下,因被告不斷掙扎,他才施用「最低武力」。

A同意被告遭他的同僚從後扯落地時,有機會因雙手揮動而打跌其頭盔,他亦可能是被同僚而非被告撞倒。從眼鏡毀爛程度,A更相信有機會在跌下後遭其他人踩爛。葉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案件押後下月18日裁決。

案件編號: KCCC809/20